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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上半年江苏镇江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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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和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现场确认的省考人员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6年5月12日(周四),7:30报到,不得迟到,迟到者责任自负。

    二、地点

    润州区教育局三楼316室(镇江市润州区南山路9号镇江中学东大门对面)。

    三、教材

    参加测试人员应根据下列要求自带教材:

    (1)申报初中教师资格的测试人员请自带八年级下学期学生用书(以在校学生用书的版本为准,下同);美术科目申报人员需现场绘画,请测试人员自带作画工具。

    (2)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测试人员请自带大班教材,并现场展示音乐、舞蹈、美术才艺;

    ①现场舞蹈1个(不超过3分钟,自备伴舞音乐,不提供播放器材)在面试室说课前完成;

    ②现场创作儿童画1幅(自备彩色水笔)在准备室完成,时间30分钟;

    ③自弹自唱1首幼儿园大班歌曲(提供电子琴),在面试室说课前完成。

    四、测试内容

    1.专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

    包括专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与本专业(学科)相关联的实践能力、对本专业(学科)课程目标和教材的理解掌握水平。

    2.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包括分析教材、确立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选择教学方法、运用教学语言、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等。

    3.基本教育素质

    包括仪表举止、口语表达、思维能力、心理素质等。

    五、测试方式

    1.应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封闭式进行备课、说课和答辩(面试)。

    ①说课: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40分钟内,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并在指定地点说课。说课者应向专业评议组提供教案备查。专业评议组成员根据说课的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②答辩(面试):主要采用问答形式,围绕说课、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

    2.说课、答辩(面试)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测试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60分至10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3.说课、答辩(面试)总时间(幼儿园教师资格含音乐、舞蹈展示时间在内)20分钟。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测试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费用缴费收据),否则不得进场参加测试。

    2.参加测试人员按要求自带测试教材和必需的文具用品,不得带其他书本资料和电子设备,教育局统一提供说课稿纸、画纸。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请于5月16日左右点击润州教育信息网“公告”栏查询,测试合格人员按要求进行体检。

    原标题:关于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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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教育教学测试人员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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