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已通过现场确认受理的未参加全国统考参照过渡政策申报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于5月12日9:30~11:30,13:00~16:30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测试费120元/人,到姑苏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处领取准考证。(地址:平川路510号1号楼1015室;联系电话:68728015)。
参照过渡政策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请查阅苏州教育网(htt:)“公告公示栏”关于“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并按测试通知规定时间和要求领取准考证。
原标题:姑苏区关于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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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姑苏区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测试学科教材目录.docx
姑苏区教育和体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