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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级消防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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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有关单位及广大考生:
     
      2016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29号令)针对全国全面实施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要求技术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今年国家首次决定将注册消防工程师纳入国家统考,为配合2014年全国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帮助考生高效率的通过考试。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培训中心联合中国注册消防工程师培训网特举办“2014年一、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辅导班,并授权委托北京国培英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招生及培训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人员
     
      消防机构、检测机构、建筑施工单位、建筑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物业管理单位、政府重点防火单位等;电力、石化、天然气、矿业及大中型生产企业的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全责任人等符合国家规定报名考试条件的其他相关人员
     
      二、培训特色
     
      1、本次培训全封闭形式、采取教学与练习相结合,使考生熟练掌握
     
      所学知识。
     
      2、当年考试未通过者,可免费参加下一年度培训学习。
     
      3、课程由业内专家、高校教授及教编委专家组成权威师资讲师团。
     
      4、考前全程为学员提供针对性的应试技巧,使考生顺利过关。
     
      三、培训对象及报考条件
     
      A、: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B、二级消防工程师: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四、考试科目
     
      (1)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考三个科目:《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2)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考两个科目:《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五、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增设了部分科目免试条件。凡在2011年12月31日前,被评聘为高级工程师职务,或者已经取得了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个专业的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均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
     
      六、课时及收费标准
     
      全科培训共计42个课时,每天7个课时,一级全科培训费6800元/人;
     
      二级全科培训费4800元/人。
     
      学员请将学费汇入指定帐户,汇款凭证及时传真至招生办公室备案。唯一指定收费单位:
     
      收款单位:北京国培英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西区支行
     
      帐号:0200004509201134433
     
      (汇款时请注明:“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培训”字样)
     
      七、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班8月25日---8月30日/9月21日---9月26日(拟定)
     
      冲刺班:11月上旬,时间另行通知
     
      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八、报名方式及联系人
     
      主办单位: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培训中心http:www.csertc.org
     
      中国消防工程师培训网http:www.119china.org
     
      协办单位:北京国培英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孙建超电话:010-68001676
     
      招生负责人:孙青青电话:010-68004746
     
      招生处:北京车公庄大街6号中共北京市委党校3号楼610
     
      参加培训的学员,请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电话或传真报名亦可;我们将提前10天寄发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培训地点及乘车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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